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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记十章28至33节 28其余的民、祭司、利未人、守门的、歌唱的、尼提宁,和一切离绝邻邦居民归服神律法的,并他们的妻子、儿女,凡有知识能明白的,
29都随从他们贵胄的弟兄,发咒起誓,必遵行神借他仆人摩西所传的律法,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主的一切诫命、典章、律例;
30并不将我们的女儿嫁给这地的居民,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31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什么圣日,带了货物或粮食来卖给我们,我们必不买。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种,凡欠我们债的必不追讨。
32我们又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银一舍客勒三分之一,为我们神殿的使用,
33就是为陈设饼、常献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节期所献的与圣物,并以色列人的赎罪祭,以及我们神殿里一切的费用。
这段经文是接续昨天所读的祷文,这里列出了百姓与神所立的约。总共有84人在约上签署。第一个带头签名的人是尼希米,接着是22位祭司、17位利未人,44 位贵胄,其余便是一般的百姓。立约所用的,一定是一块很大的羊皮纸了。
他们立了什么约?第29节告诉我们,他们承诺要遵从神的律法;第30节则列明他们不会让儿女与异族宗教的人通婚。
这是一个含意深远的承诺,新约圣经也重申基督徒要持守这个准则。倘若我们教导儿女要以爱主的基督徒为择偶对象,便会省却将来可能发生的许多问题。
第31节告诉我们,他们承诺不会随从异族人的风俗行径,坚持不会在圣日作买卖。我们很容易跟风,但神却希望我们能持守正确的原则。
百姓在第32节往后的经文中,承诺神要他们奉献什么,他们就奉献什么。他们会克尽本分地作出奉献,借此支持神的殿。这同样是新约的命令,我们有没有遵守呢?
总的而言,他们承诺要分别为圣,要坚守神的律法和奉献支持神的殿。
我们是否愿意与神立同样的约呢?
经文反思:
神说:「尊重我的,我必看重他。」(撒上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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