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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六章1至11节 1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2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
3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
4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
5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
6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7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8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昨天的经文让我们看见哥林多教会没有处理信徒犯罪的问题。来到今天的经文,我们虽然看见教会主动处理信徒间的其他问题,可是,却用了错误的方法去处理。他们用了属世的方法,而不是基督的方法。他们的信徒明显是出现了彼此纷争,为了处理纠纷,他们便告上法庭,要异教徒的法官为他们审断事理。这是多么失见证啊!
他们是为到什么事情争讼呢?大概是为到金钱或产业的纠纷。属世的人当然会说:「你们绝对有权告上法庭。」可是,基督徒是接受神的律法所管辖:神的律法要求,远远高过属世的律法标准。
信徒之间出现彼此相争的事,差不多在每间教会都会发生,教会一定有方法去处理。但处理的方法必须合乎新约圣经的教导,并且按照爱的法则。基督的方法已经在马太福音十八章17节清楚列出。
保罗在这里提出了不少教导,其中一些对我们极有提醒。他说:「你们真的不能接受自己吃一点亏吗?你们宁可把弟兄告上法庭,也不情愿吃亏吗?你们为什么不把一切冤屈交给主,让主亲自去审断呢?若有人得罪你,主是知道的;为何你不相信主会为你伸冤呢?」
当然,要实践这个真理绝不容易。你如果发现自己正陷于这困境,请读诗篇三十七篇,并将自己重新交到主的手里。我们一方面要作好准备,可能要为到主的缘故而遭受亏损;但与此同时,亦要信靠主必将最好的赐给你。
你的教会采用什么方法来处理问题呢?是属世的方法,抑或主的方法呢?要记着主为你成就的工作。要牢记主过去怎样帮助你,并信靠主在未来也一定帮助你,那么,此刻就当然有信心将一切交托给主了。
祷告:
主啊,求你帮助我凡事信靠你,并且将这信心实践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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