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神的公义


天父,我们爱你的公义。我们承认你的审判真实又公平。你的公义撑起宇宙中的秩序,给所有信你的以安全感。我们活着,因为你是公义和怜悯的。 圣哉,圣哉,圣哉,全能神,你所有的作为都是公义和圣洁的,阿门。


在圣经中,公平和公义几乎没有区别。在希伯来语中是同一个词,到了英文圣经那里就变成了 justice righteousness,或许是译者的一时兴起。


关于神的公平,旧约的语言清晰而饱满,几乎在人类作品中难以找到这么美的语言。当知道神要毁灭所多玛城,亚伯拉罕为这城里的义人求情,提到神在人类危机的时候会如何行。“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


诗篇作者和以色列的先知们如此看待神:认为祂是全能的统治者,无比至高,公正地治理全地。“密云和幽暗在他的四围:公义和公平是他宝座的根基。”


有预言说弥撒亚要历经长久的等候,当祂来的时候,祂会以公义审判世人,以公平判断贫穷人。


圣洁的人有同情心,对地上统治者的不公正发怒,祷告说:“耶和华啊,你是伸冤的神。伸冤的神啊,求你发出光来!审判世界的主啊,求你挺身而立,使骄傲人受应得的报应!耶和华啊,恶人夸胜要到几时呢?要到几时呢?” 


这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渴望,渴望见到道德公正盛行于人类社会,而不是为个人报复而发的请求。


对比神的公义,大卫、但以理这样的人承认自己的不义,他们痛悔万分,在祷告中获得大能和影响。“主啊,你是公义的,我们是脸上蒙羞的。”


当神长期克制的审判开始降临在地上时,约翰看到得胜的圣人站在玻璃海上,其中有火掺杂,拿着神的琴, 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歌曲的主题就是神的公义。


“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大哉,奇哉!万世之王啊,你的道途义哉,诚哉!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于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万民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因你公义的作为已经显出来了。”


公平体现了道德公正的观念,而不公平恰恰相反;人的想法与行为中缺少平等,就是不公平。审判是为做到道德公正,根据处于审判之下的这个人的行为与心是否公正,来决定结果对他有利或者不利。


有时候人会说“公义要求神如此作”,这个想法和说法都是错误的,因为它假定在神之外有一个公义的原则,迫使神照此而行,当然没有这样的原则。如果有,它必定高于神,因为只有上级才可以要求下级的顺服。


事实是没有这样一个原则,在神之外绝不可能有什么可以号令祂,哪怕一丝一毫。一切神行为的原因都来自祂是自在的存在,非被造出。不曾有什么进入到神里面,也没有什么被拿走,一切都不曾改变。


我们把公平用在神身上时,指的是祂的存在及行为方式;当神行公义时,祂不是要顺从一个独立于祂之外的准则,而仅仅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作祂自己。

正如黄金是一种元素一样,不会被改变,也不会妥协,无论你在何处发现它,都是黄金。因此神永远是神,是独有、完全的神,永远不会成为另一个祂。


宇宙中的一切,符合神本性的都是善的,否则都是恶的。神就是祂自存的道德公正的原则,当祂审判恶人或酬劳义人时,祂是在作自己,不受任何外在的影响。


这一切似乎会摧毁掉解释罪人回转的希望,但这仅仅是似乎。基督教哲学家,坎特伯雷市的大主教安塞姆,找到了一个方案来解决神的公义和怜悯之间明显的冲突。他询问神:“如果你是完全的和至高的公义,你怎样赦免恶人?”


然后,他盯着神,等待回答,因为他明白答案就在神是祂自己。也许可以这样理解安塞姆的答案:神的存在是统一的,不是由部分和谐地组成,而是统为一,祂的公义里没有什么可以阻止祂的怜悯。


有时候把神想象成法庭上一个和蔼的法官,迫于法律条文,流着泪、道着歉,宣判一个人死刑,这样的想法与真实的神根本不匹配。神永远不会和自己有冲突,神的属性之间也不互相冲突。


神的同情心从祂的良善而来,没有公义,祂的良善便不是良善。神饶恕我们因为祂是良善的;祂若不公义,祂便不良善。


安塞姆总结说,当神惩罚恶人时,是公义的,因为这与他们应得的一致;当神饶恕恶人时,是公义的,因为这与神的良善是兼容的;因此神所作为的就是至善的神。这是理性在寻找理解,不是也许相信,而是已经相信。


神既公义又让罪人称义,可以在基督救赎的信条中,找到更熟悉和通俗易懂的回答。借着基督的救赎,当神赦免罪人时,祂的公义不是被违背反而被实行了。


此信条教导,只有当神的公义实行之时,祂对人的怜悯才生效。神的公义要求对罪作出惩罚,祂的救赎方案是设立耶稣做挽回祭,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这在不信之人听起来是多么不愉快,但对有信之人却是甜蜜的。这信息使数百万人在道德和精神上彻底改变,他们活着时,大有道德能力,平安离去时,仍安然信靠它。


神的公义必须要行,且祂的怜悯同时存在,不仅仅是一个听起来让人欣喜的神学理论;它事实上深深满足了我们内心的需要。 罪的工价乃是死,死是神的公义审判我们道德境况的必然结果。


当神无限的公义与我们长期、恣意的不公正的道德相遇时,两者之间必然争战,但最终神会胜出,也必常胜。但是当忏悔的罪人信赖耶稣的救恩时,他的道德境况发生逆转。


神的公义面临着改变的道德,由此称信的人为义,从而神的公义站在信靠祂的一方。这就是使徒约翰那些大胆言语的意义:“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但是,神的公义永远与罪绝对严格对立。模糊而微弱地希望神因良善,而不去惩罚邪恶,已成了数百万计有良知之人致命的鸦片。这让他们的敬畏缄默,容许他们去体验所有不义的快乐,当死亡一天天逼近,要悔改的诫命被抛诸脑后。作为有责任、有道德的人,我们断不敢玩弄我们永生的未来。


十八世纪的德国神学家尼古劳斯?岑多夫写道:


耶稣,你的宝血与公义,
何其美丽,是我荣耀的衣服;
在燃烧的世界中,我穿着它,
带着喜乐我仰望你。
基督再来的末日审判里,
我勇敢站起,
有谁会指责我吗?
从罪和恐惧里,罪孽和羞愧里,
借着你的血和义,我被完全赦免了。


(摘自“认识至圣者” 陶恕著,经同意后使用,本章由陈思珍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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