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基督徒可以讨厌人吗?




问:我是基督徒,在开车时看到有人抢道、插队什么的,我很讨厌这些司机,是不是不对?


其实,神没有让我们什么都不要讨厌。神自己也有厌恶的,对吗?祂厌恶“罪”。神吩咐我们“善要亲近、恶要厌恶”。看到人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心中有厌恶才是最正常、也是最应该的反应。


不过,我们的厌恶,往往是厌恶这样的行为的同时,也厌恶这个人(完全地否定)。而神厌恶的是人身上的罪,却不厌恶人本身。


如果知道有罪,却不悔改,人就会因着罪受到教训;如果知道有罪,但悔改了,我们在神眼中更加宝贵。恨罪、爱人,神可以做到;我们能够做到的是:爱人又爱罪(自己爱的人,他犯罪也给他找理由)、恨罪又恨人(有着自己看不惯的行为的人,连行为带人一并恨)。


信主,意味着,在生命的更新下,我们渐渐需要做到:只恨罪,却不恨人。


有意思的是,圣经有没有教训说:你们要喜欢人、喜欢你的仇敌?没有。圣经说的是:你们要爱人,爱你的仇敌。喜欢是情感层面的;而爱是超越情感的。神从未说过祂喜欢所有的人,祂说的是祂爱所有的人:意味着情感上,祂不是对人都怀有那种“见到就开心”的喜欢,而是在动机、意念、行为上面,祂都是以爱为动机、以爱为意念、以爱为行动。


在圣经里所说的“爱”,不是感觉,而是行动。在爱仇敌的命令里,上帝很明确地说“你的仇敌若饿了,你给他吃;渴了,给他喝...”(箴25:21);“为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4),全都是具体的行为,却没有一句谈到你对他应该怀有喜欢的感觉。


在神的眼里,人是有罪的人,就像一个很漂亮的人(好比人的灵魂),但穿了一件脏的衣服(罪的外衣)。上帝要洗净我们穿的那肮脏的衣服,让我们恢复出应有的美丽。


我们看到一个穿着破衣服的人,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一个脏兮兮、很恶心的人。但是,上帝看到的是什么呢?他是人,有着上帝的形象和样式,但是,他的形象被玷污了。我去帮助他洗干净。主没有走开,相反,祂走近,并触摸,使之洁净。


如果一个人信主信得对待撒谎、奸淫、诡诈......都毫无感觉,那我想说,这不是神的心意。


神要我们的心思意念在祂的里面,祂是恨恶罪恶的,所以被神引导的人一定恨罪。不恨罪,是因为没有被神归正,而不是更属灵。所谓的“属灵”就是更象神。既然神恨恶罪,为啥你对罪没感觉(厌恶的感觉)?这就有问题。


所以,看到恶的行为,你心中有反感,是正常的,也是正当的,不必压抑。


但是,如果你因此对这个人恨恶:他真是差劲,或者在心里对他辱骂或者咒诅,那就有问题了。因为事实上你我自身的品格,也会有这样或那样的过失。如果你想到的是:主啊,他所做的他不知道。就像我所做的我不知道一样。祢救了我,也求祢救他。你采取的行动是为他祝福(祷告)。


那么,你是在遵行主的吩咐了:爱你的仇敌,也为他祷告


来自:基督才德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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