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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低风险婚姻与家庭的关键

台湾家庭生活教育专业人员协会、台湾师范大学人类发展与家庭学系等共同主办,爱盟家庭文教基金会协办的“2011婚姻与家庭承诺国际研讨会”真理堂举行,约两百五十人与会。

美国丹弗大学心理学系史丹利教授(Dr. Scott Stanley)应邀以“亲密关系形成:承诺与暧昧不明的危险”为题发表演说。他指出,就婚姻与家庭关系而言,相信台湾与美国的趋势是一样的。“承诺”是指“投注”和“约束”。

在投注方面,例如,很期待与对方在一起或一起做某事,甚至期待把生命投入;至于约束,则是指心虽不想做,但因着承诺而坚持做下去,好的婚姻关系是二者并存的。


承诺有助于安全依附



史丹利说,目前世界各国适婚者普遍倾向晚婚,然而,研究发现,晚婚的趋势非因期待事业有成才结婚的心态,乃因害怕婚姻,宁愿摆着不处理,因此,“暧昧不明”的情形增加,原因包括缺乏发展亲密关系的学习榜样及社会结构,其次是对婚姻与承诺感到焦虑。

从心理学的观点而言,承诺有助于安全依附,所谓“依附”,是指像胶一般把两颗心黏起来的状态,而承诺就是要确定二人间有依附关系。当彼此承诺时,就对未来有盼望,但今日适婚者存在着更多暧昧不明的状况,换言之,承诺的情形越来越少。史丹利指出,台湾目前面对生育率最低的状况,而在美国,已婚夫妇的家庭中,越来越多的孩子不是他们自己生的,有些是在同居关系中生了孩子,然而同居关系却难以持久。


同居中的惯性会影响婚姻



史丹利谈同居,他指出,美国今有75%男女选择先同居再结婚,这种现象是否会使婚姻形式消失或对长久婚姻有影响?他说,选择同居者一般而言多是年龄大、教育程度低、已有小孩、有较多性伴侣者、父母可能离婚或未婚者、成长过程中经历较多家庭冲突者或无宗教信仰者等。

同居中的惯性(抗拒改变的动作或方向)会影响婚姻,惯性不是因彼此认定或愿意承诺而同居的因素,而假如同居前已经先订婚或结婚,则风险较低。

史丹利表示,大部分的人准备同居时多半是相信同居对未来婚姻是有帮助的,然而却不知同居之后想要再分手就不容易了。史丹利说,一般而言,先同居再结婚者,夫对妻的委身度较弱,因为如果没有婚前的同居,夫可能不会选择与同居者结婚,但因与对方同居太久了,只好结婚,这种现象中,一方彷佛是被抓入到一个习惯中,如果没有被抓进去,就不会与对方结婚;这种婚姻关系中约束的成分居多,而投注的部分少,所以这种婚姻关系不好。

史丹利指出,有些同居后结婚的夫妇,出现像翘翘板一般的关系,其中有些人投注较高,有些人投注较低,在顶端的人兴致很高,但对于另一端缺乏相同投注的对方可能浑然不觉,这是惯性使然。

他说,很多人的同居关系是“不经意的进入”,这种现象普遍但危险,不谈双方为何住在一起就进入,有些人觉得面对承诺太严肃,令人害怕,决定彼此的关系就表示要放弃其它,所以选择不经意地进入同居关系,使彼此发生转变性的关系,包括生物性的依附、同居或生孩子、进入婚姻,并进入惯性与限制中,使自由越来越受到限制,被迫承诺双方的关系,这种次序是风险较高的,因为进入转变性的关系后,双方不容易分手,所谓风险较高是指在还不能投注前就先受到约束,生活改变、机会减少,代价较高,事后才发现早该知道的信息等情况。

另一种风险较低的次序,是先接受相关的信息,包括风险、适合度和承诺等,亦即知道对方是谁、彼此是否适合并互相委身而非翘翘板式的关系等,再作选择,放弃其它机会并持续维持,进入转变性的关系,然后才进入惯性与限制。

史丹利强调,“承诺”让人先建立投注关系,然后才有约束;而不经意的进入多半是一个人在暧昧不明的状况下,在尚未对未来作决定前,已将自己的生命与对方紧紧绑在一起,紧密相连。当人与对方关系发展过快或对婚姻有恐慌时,就会不知如何发展婚姻,所以身为婚姻与家庭的工作者,最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发展“承诺”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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