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四十岁以后的迷思和真理(四)

四、面对空巢期的迷思
 
16,我的孩子都不再需要我了,我很可怜。
 
孩子的成长是为人父母的一种成就与骄傲!所以看到孩子独立,应该
是高兴欢喜。如果我们因孩子离家,因此觉得自己不再被需要,甚至
开始自怜。那么我们需要再次回到神面前,确认自己在基督里的价值。
  
真理是:「我们的价值感、成就感并非从『被需要』而来,我们的身
份是『 神最宝贵的儿女』,无论我的孩子是否需要我,我的价值和
身份都不会改变。」



即使我不再被孩子需要,我仍然是很有价值的, 因为神一直是如此看
待我的。更何况儿女并非不需要母亲,只是换个 型式,年幼时他们需
要被「照顾」,当步入青春期和进入成人之后,他 们需要的是母亲的

「支持、倾听、信任、以他们为荣」。
 
  
当孩子长大了,代表为人父母阶段性的任务告一段落,我们的人生也
进入了新的季节。我们可以实践过去想做或未完成的梦想(如:兴趣、
学习计划等等);也可以和先生重回两人世界,有更多心思来制造浪
漫精心时刻;还可以分享自己丰富的经验去帮助有需要的人。




最重要的是,此时的我们可以全心全意的把时间、空间、心思、体力
为主摆上服侍主,直到主再来的时候。这岂不是很有价值的生命吗?
 

17,我要紧紧抓住孩子,与他们同住,这样我的后半辈子才有指望,不
会孤单。
 
 
紧紧抓住孩子,与儿女同住,首先反映出的是我们生命的问题,并非真
实的依靠主,而是内心的空虚及缺乏安全感。想要借着与儿女同住来紧
紧抓住孩子,反而可能会带来彼此关系的紧张而产生冲突,并不符合儿
女要孝敬父母,并且要离开父母与配偶成为一体的圣经真理。
 
其次,紧紧抓住孩子,成为我们的依靠,此举不仅干扰了孩子的生活、
不能使孩子学习独立,我们也无法学习对孩子放心与信任。有健康的空
间(界线),才会有健康的关系;病态的连结,反而破坏亲子关系。




因此,父母亲不仅不要与孩子同住,反而要鼓励他们离开家,使他们在
经济、 居住空间、心里、情感上都独立,透过分离让孩子学习为自己负
责,在 身心灵上健康的划界,不再彼此背负感情的债,亲子间才会有健
康的关 系、健康的互动。
 
我们应有的正确心态是:「我们的指望并不在于孩子,乃在那赐给我们
永生盼望的 神。唯有那创造宇宙的 神是不改变的,是我们的指望与
需要的源头。」



回想与 神同行的生命,我们会发现信实又丰富的 神,过去祂如何地
供应我们,必定也会在我们晚年的日子同样看顾我们,使我们一无所缺。
(赛四六4) 

18,帮已婚子女带孩子,我责无旁贷,这样我才有价值。 帮已婚的子女带孩子,是现今社会常有的现象,但其实这对我们和子女
及孙子三方面都不是最好的选择,也有许多错误的观念在其中。





首先, 帮已婚子女带孩子不是我们的责任,也不是我们价值的来源。我
们一生的价值都在与 神连结活出合 神心意的生活,并协助完成大使
命。所以我们要学习放手,让年轻父母可以自由地按照 神的真理教养
儿女。
  
其次,带孩子是妈妈的责任。上帝按着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男造女,又
吩咐他们要生养众多。女人成为母亲后的责任是养育孩子,当她担任起
上帝赋予母亲的角色和责任时,才能经验到真实的喜乐和满足。




而我们的已婚子女也是如此,他们结婚后二人成为一体,离开父母独立
建造一 个新的家庭,夫妻两人彼此学习养育自己的孩子,这是他们应尽
的责任, 也是他们要去经验做父母真实的喜乐和满足的机会。



如此我们也可避免 和子女在教养的观念与方式的差异,带来双方更多的
冲突和压力。
 
19,子女应该要奉养我,服侍我。 
 
圣经告诉我们说:「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
地上,得以长久。」子女应当孝敬父母,而父母却不应要求子女要奉养
父母、服侍父母。圣经也告诉我们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
二人成为一体。」



所以,当孩子长大后,要离开父母,与他们的配偶共组家庭,让子女在
心理、经济和居住环境上都有独立的空间,并且以照顾配偶及他的子女
为优先。
 
我们应当要有正确的观念:我们所有的满足应当是从 神而来,而非定
睛于子女身上。就如圣经诗篇里所说的:「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
致缺乏。」况且,儿女是 神所赐与我们暂时托管的产业,而非我们个
人所拥有,当我们越想抓住儿女,他们反而越想离开;但当我们愿意放
手,他们才会想要亲近我们。
 
当我们摒除子女应该要奉养我、服侍我的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不把情
感依附在子女的身上,成为孩子的压力及重担时,这样反而较容易和子
女维持良好健康的互动关系。



我相信 神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们,在祂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祂右
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十六11) 
 
  
 文章出自馨香女人专栏:http://women.cru.tw/
本站提供的信仰资源均来自网络,版权皆属原创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烦请发邮件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处理。以马内利。
赞(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