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天言】做神儿女的权利


读经


加拉太书三章26节至四章7节


26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


27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8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29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


1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2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3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6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7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




保罗在写给众教会的书信中,用了很多的比喻和对比,来帮助信徒清楚明白他们在基督里所拥有的宝贵身份。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要指出一个真理,就是「福音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而非奴仆」。而且,当我们成为基督徒的那一刻,我们就成为神的儿女,无须像小孩子般长大成人才拥有这个权利。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信徒如今都拥有神儿女的特权。


活在律法下的旧约信徒,就如小孩子一样,只能凭着应许来认识救恩,不能像我们一样完全得着救恩。不过,他们仍然因着认识神,并经历到神的祝福而满有喜乐。我们只要一读诗篇,就必能体会到他们内心的喜乐。


但后来,神的儿子按着神所预定的日子,藉由一名犹太女子降生为人;既生为犹太人,便同样是活在旧约的律法以下。但祂不单履行了律法的要求,还为我们这些无法靠自己去遵行律法的人,死在十字架上,承担了律法对罪的刑罚。


祂的死便为全人类开启了救恩的大门,让人藉此成为神的儿女。如今,只要我们接受基督,神便差派圣灵进入我们心中,见证神已成为我们的父,同时也教导我们该如何作神的儿女。我们从耶稣基督所得着的一切,都藉由圣灵向我们显明。


除了神以外,还有谁能想出如此伟大而完全的救恩计划?如今,我们藉着相信基督,便能得享这计划中的一切福气。


我们必须为此而再次感谢神。


请再读第9节。你认识神,但更重要的是神认识你。这不是很宝贵吗?我们必须活出神儿女应有的样式。



整理:于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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