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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朗读|窄路(十六)真敬虔(三)



真敬虔的成分是什么?


真实的敬虔必须是奠基于对上帝、对我们本身、对耶稣基督、以及对基督向其追随者所吩咐的有一番正确的了解。但这并不是说单单有一番正当的理解就行了,乃是要有一颗诚心以便促成正当的行动。我们已经晓得,人若不是由于内心的纯正动机和正当原则,那么仅在外表上顺从上帝还是毫无意义的。真实的基督教信仰之精义乃是在乎甘心情愿以全副生命顺服耶稣基督的教训和道理,并遵奉祂的权柄。以下我们逐项讨论这些要点。



对上帝的正确了解

对上帝的正确了解是我们认识上帝的基础。但一个不属上帝的人对祂的观点一定不同于祂儿女对祂的看法,因为他们两者与上帝之间的个别关系是基于不同的基础。作上帝儿女的,看上帝像一位慈爱的父,而那与上帝无关的人则无权称上帝为父,因为他还没有被救赎。好像一个孩子对自己父亲的看法有别于陌生人的看法一样,未曾得救者是不认识上帝的,他是一个外人,并不能享受家中孩子那般的权益。


请思考一下,尽管你很有宗教之心,但很可能你还是失落的。处于这样地位的人无权享受上帝在救恩中所施的怜悯。爱德华滋写道:「上帝是丝毫没有义务对任何天生属血气的人施与怜悯的,因为他们的心没有转向上帝。」[41]如此你必定看待上帝像是你的审判官,而不像是要把特权和怜悯赐给你的。从这个观点来论,上帝性格的几方面特征很值得我们来好好地思考一番:上帝乃是

1
至高无上的创造主


2
圣洁的立法者


3
宇宙万物的公义审判者


上帝的无上主权,其最佳定义就是祂行使祂的最高权柄,作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治理祂的一切创造。「上帝的至高权柄乃是意味着上帝不只在名义上而且在事实上真是上帝,就是说祂坐在全宇宙的宝座上,『随祂自己的旨意』(以弗所书1:11)掌管并处置一切事物……在威荣上无可比拟,在权能上毫无限制,亦不受祂本身以外之任何影响。」[42]


作为万物的最高主宰,上帝创造了宇宙中包括人类在内的万事万物,因此所有的人都有责任顺服祂的权威;应当追随、事奉并服从祂。我们本无自己的权利。天生属血气的人都想高过上帝,而绝不甘愿将自己的意志降伏在另一位人的意志之下;然而作为创造主,上帝有着管治祂所造人类的无上主权,并且祂还可以随己意对人类有所要求。

最最要紧的是,上帝是一位圣洁的上帝。

「上帝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翰一书1:5)

。祂是绝对纯真并且是道德完善的。上帝的圣洁正是反应在祂道德律的纯正上。上帝的道德律,照十诫里的启示,既指明了罪恶又要求人绝对顺服,非但在外表并且要在内心顺服,不只是在行为上而且是在思想上如此。


上帝非仅向我们颁布了祂的律法,并且有一天祂将要视人们对那律法如何反应而施予审判。上帝是一位公义的审判者,必然惩罚一切罪、一切背叛的行为。有些人随心所欲胡作乱为,以为可以轻慢上帝,他们的举动简直是在愚弄上帝。殊不知若是对这位无限伟大而圣洁的上帝有了任何的触犯,势必招致永远的刑罚。「不信子的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上帝必定刑罚一切抗拒祂权威的人,将他们下到地狱受火湖的永刑。



对我们本身正确的了解

一切天然属血气的人们,生出来就悖逆而恨恶这位圣洁的上帝。这种悖逆可以追溯到亚当在伊甸园对上帝的背叛行为。那时他附从了蛇对夏娃施予引诱的话语:「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创世记3:5)。所有的人在心里都从那背叛的始祖亚当承袭了被罪辖制的律。


「然而绝大多数的人们,不只是根本不承认怨恨上帝,而且总是竭力加以否认,并肯定说自己是敬爱上帝的。但若是把他们自以为有的爱加以分析一下,便不难看出那也只不过是包含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已。若一个人认定上帝是大施慈爱又是大有宽恕,则他必然对上帝不怀恶感。只要他认为上帝是使他飞黄腾达的,他就不会责怪上帝。他恨上帝非因祂降福,却是因祂偏偏是一位君王、立法者和审判官。他就是不肯顺从上帝的管治,也不肯将上帝的律法奉为他生命的规律。」[43] 问题乃是在乎权威和管治。在我们的生命中谁是最高的权威:是那创造我们的上帝,还是我们自己?人想自成权威。人想管理自己的生命,所以我们登上生命的宝座自称为王为主,而这样便竟然拒绝了全能上帝的至高权威了。自我成了我们的上帝,而我们的所作所为都受我们自私的欲望所左右。


罪是一种律,既仇视又叛逆上帝,就是要从上帝独立出来,宣告人可以自给自足,随心所欲地过着自私的生活。人类一切的罪行从根本上都可以追溯到自私自利。骄傲岂不就是自高自大吗?情欲岂不就是纵欲自满吗?独立岂不就是自治自理吗?争权夺利岂不就是想要辖制别人吗?说谎话岂不就是用以自卫自荐的工具吗?自给自足岂不就是声明在生活中用不着上帝吗?


上帝的律法,当我们一听到其公义的要求时,便将我们的罪暴露出来。若是我们妄自挑选诫命中哪几条要遵行或不要遵行,这便等于把我们作叛逆者的心表露出来了;这样的心在凡事上只顾追求自己之利益。主上帝说过:「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上帝。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出埃及记20:3,14-16)。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进一步阐明上帝律法的真义,说心中发怒就是等于杀人,而动淫念就是等于犯奸淫。雅各告诉我们,仅仅一件罪,一番怒气,一个恶欲就会使我们触犯上帝的全部律法。我们天生就是罪人。我们天天触犯上帝的律法而加重罪责。罪抓住了我们。



对耶稣基督的正确了解

耶稣基督是上帝救赎大计中的中心人物。人因误解了上帝在耶稣基督身上的启示,便到处产生诸多虚假的宗教。


就在耶稣基督这人身上,上帝地地道道的成为一个人,并且代表着祂的子民遵守了祂自己的律法,过着一种公义完善的生活。基督完完全全遵守了律法,然后甘愿为罪人而死。神圣的正义必须得到满足。违背上帝律法的罪招致了死亡的刑罚。「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耶稣死的时候,承担了上帝对罪恶所发的震怒、激愤和刑罚。基督为罪死而为祭,这正好满足了神圣的公义要求,并且祂本身就这样承担了罪恶应受的惩罚。为罪人死了以后,过三天基督便从死里复活,向祂的门徒显现有四十天之久,然后祂就升上天去,如今乃是作王作主统管着万有。


耶稣基督是谁呢?祂是复活而升上高天的宇宙主宰,祂要求我们顺从祂的道,把其当作我们生活的规则,并要普遍地加以遵行,以便活出圣洁的生命来;要顺服祂对我们的判断,即坦承我们的罪,承认那辖制我们生命各方面的腐败作风,就是那引起我们过自私的生活,轻视祂的代死,误以为我们尽管依旧过着悖逆祂而专求自私自满的生活,却还可以随时就回头来方便地巧获赦罪之恩云云这样的腐败作风;并且要舍弃我们自己而遵奉祂作我们生命的至高绝对的主,一味地顺服祂的权柄,甘愿行走凡祂所引领的路,纵然失去了朋友、亲戚、房产、财物、自由或生命也在所不惜。若是祂愿意的话,甚至也跟随祂死。这是不是你所追随的耶稣呢?许多人乐意得着基督的代死以及罪的赦免所带来的益处,但他们却不肯在生命中的各方面遵奉祂作主。可见你单单接受耶稣作你的救主是不够的。祂就是主。谁不肯降伏而遵奉祂为主,就无权可以利用祂作救主。惟有顺服基督,尊祂为主,人才可以获得罪的赦免。



舍己与上帝的荣耀

耶稣对那些肯跟随祂的人们有什么样的要求呢?耶稣反复地向那些有意要作祂门徒的人们提出要求,要他们舍己,祂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亦请参看马可福音8:34-38,路加福音9:23-25,马太福音10:37-39,以及路加福音14:25-33)。


我们已经看到,罪的本相就是自私自利,即为自己而活。当耶稣呼召人们要舍己的时候,他正好打击了那在我们灵魂里的罪的中心点。福音中召人舍己的信息,是最令人感到紧张的。假若有一个人从一国进到邻国,而一手将那国王的冠冕突然摘下来,你想不会有一阵大骚动吗?照样,当「自我」这个神这个王受攻击的时候,人心里将会引起何等的骚动啊,因为一个天生属血气的人总是固执着腐败的「自我」这个神而不放弃的。


那么,舍己是什么意思呢?舍己就是要做到否认并放弃自我专权,就是要为基督舍弃一切:即舍弃隐藏的情欲和罪恶,舍弃世俗与其中的引诱,舍弃专求自我满足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舍弃一切任何的偶像,以至在基督以外再无所爱慕。在十七世纪中叶,汤姆斯·胡克(Thomas Hooker)曾经说过:「那是比你想象的更困难的一件事;你必须否定生命和一切,而不是仅仅否定生命中的某些利益和快乐;是的,必须做到不只随时准备要受捆绑,而且要为基督耶稣而死,或为祂忍受任何苦难。要一个人舍弃自己,这真是不容易做到的事……你能够舍弃生命、自由、房产和生计吗?下监狱容易吗?你若还有隐秘的情欲,要想加以弃绝,容易不容易呢?啊!要晓得作基督徒真不容易啊。」[44]


但这样的舍己必须要有其正当目的。耶稣在马可福音8:35告诉我们:「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请留意耶稣的话,「为我」。舍己的中心点乃是你要放弃即舍去你自己的意志,而去顺从另一位主即耶稣基督的意志、利益和优先程序。舍己的时候,基督便成为爱心、信任、信仰和倚靠的首要对象。基督取代了「自我」而作主。基督讲到要剜出眼或砍下手,为的是要说明听从福音做到舍己或悔改时所经历的严厉。这里所描述有关舍己的圣经教训乃是悔改的精义。要离弃罪和自我而在基督里归向上帝,从今以后乃为耶稣的缘故而活着,生活的最终目的要完全跟祂的一样:要荣耀上帝。


今天,以人为中心的神学理论就是教我们相信,上帝的存在乃是为了人的益处。事实却不是如此。上帝创造世界或人类,主要不是因为祂要赐福给人类,乃是因祂本身要得着荣耀。上帝的道明白地教训我们,人类应该以寻求上帝的荣耀为他们言行举动的主要目的才对:「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书10:31)。


可见,不为上帝的荣耀而活就是罪。人无论作什么,若不是为了上帝的荣耀,那就是罪。既然天生属血气的人没有一件事是为荣耀上帝而行的,可见他所作的一切都是罪。「恶人发达,眼高心傲,这乃是罪」(箴言21:4)。一个普通属血气的人吃东西,他是在犯罪。当他作工时,他是在犯罪,因为他作工的主要动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荣耀上帝。


圣经其余的教训也明白指出,人存在为的是要归荣耀给上帝。「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5:16)。「耶和华啊,荣耀不要归于我们,不要归于我们,要因祢的慈爱和诚实归在祢的名下」(诗篇115:1)。「若有讲道的,要按着上帝的圣言讲,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上帝所赐的力量服事;叫上帝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原来荣耀权能都是祂的,直到永永远远」(彼得前书4:11)。清教徒理查特·巴瑟脱(Richard Baxter)论到人们不肯寻求上帝荣耀的真正理由,曾经写道:「骄傲引起人们建立起自己想象中的价值和良善标准来,以傲视或对抗上帝的荣耀;如此他们便变得妄自尊大,其所行所为则遵循高傲的徒党所教导的话,认为上帝不能也不该成为人类的目标,只有人类唯我独尊;仿佛我们受造仅是专为着我们自己,而不是为着我们的创造主。骄傲也会叫人重视上帝,但也只不过是像他们看重食物或健康或娱乐那样而已,甚至只想利用上帝为手段来获得他们自己的幸福;却不是把上帝看得比他们自己更重要,也不把上帝当作是他们人生目标中最为首要的。他们爱惜自己远胜过爱上帝。」[45]


人若为了上帝的荣耀而否定自己,这才是他受造应有的样子,使他成为永活上帝的仆人。这就是耶稣在地上时所表现的本性;祂「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腓立比书2:7)。耶稣召唤众人要舍己,背起他们的十字架来跟从祂,要为「祂的缘故」而活,而非为他们自私的目的。若我们为自己而活,就违反了我们受造的最高目的:我们原是该为上帝的荣耀而活的。凡不为基督的缘故舍己的人,就不能作祂的门徒。凡蒙召而被吩咐了却还不肯撇下一切所有的,也不能作基督的追随者。凡爱任何东西胜于爱基督的,就不是基督徒。你是不可能以更便宜的代价来跟从基督的。基督要求把心情、意志和生命全然献给祂。少乎此,则免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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