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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条件永远得救”符合圣经吗?丨论希伯来书的十字架道理14


  —— 第14讲 ——

(本主题 共22 讲,弟兄姊妹可持续阅读)


来6:4-8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真道,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今天我们要谈一个很重要的题目,也是教会里长久以来都一直在争论不休的事,就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教义,信徒是否“无条件永远得救”?


有些人认为这段经文是指着未得救的人说的,其实不然。这段经文是指得救的人说的。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可译作“论到那些一次蒙了光照”,指的是那些已经接受福音之光的人,意思是说,他们已经接受耶稣基督以及他在十字架上所已经成了的救赎。


“天恩的滋味”可译作“天上的礼物”,说的是基督以及他在十字架上所做的。


“于圣灵有份”这事发生在一个人来到基督面前以致重生得救的那一刻。


“尝过神善道的滋味”可译作“尝过神良善的话语”,指的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人,因为未得救的人根本就不知道神的真理,也看不见神话语的珍贵和美妙。


“觉悟来世权能”指的是圣灵在人生命和生活中所做的工作。这经历是未得救的人所没有的。未得救的人不会有圣灵的能力,也不知道圣灵的能力。“来世权能”可理解为来世的不弱、不病、不死。


“若是离弃真道”可译作“若他们会离弃真道”,意思是“滑跌”。


“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可译作“就不可能更新他们再次悔改了”。这里说“从新”或“再次”,意味他们过去曾经接受基督,而现在却背弃基督。这句话可理解为不可能从新回到立根基的地步从新悔改,不会因滑跌而失去重生。


“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可译作“眼看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意思是说,基督只死一次,不会再死一次。他们若不再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事实上还认定耶稣是冒充者。这等人其实当初并没有真正悔改。一个真正悔改的人,必须信基督和十字架。若否定基督和十字架,就不算是真心悔改。


“明明地羞辱他”的意思是说,使基督受公开的羞辱。保罗写希伯来书这卷书信,因为有些犹太人正在离开基督教信仰,回到犹太教信仰,或者是正在慎重考虑要这样做。

所以,第4-6节可理解为:

因为论到那些一次蒙了光照、并尝过天上的礼物,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良善的话语,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他们会离弃真道,就不可能更新他们再次悔改,眼看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当时的犹太人基督徒面对极大的反对和逼迫,被家人和社会弃绝,甚至断绝关系,被赶出家庭,被赶出会堂,失去工作。许多犹太人基督徒在此极大的压力下想要回到摩西律法,尽管保罗教导他们基督已经满足了全律法。


保罗强调信徒不能同时在恩典下又在律法下,不能回到摩西律法,因为若回到摩西律法,就等于是弃绝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换句话说,信徒不应也不可能回到律法。犹太人基督徒应明白此真理,今日基督徒亦当明白此真理。


信徒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9),是因着信什么呢?乃是因信耶稣基督以及他在十字架上所做的。若一个人的信心不在于基督和十字架,而是在于任何十字架以外的,他是不得救的。


有人这样问:一个信徒有可能会失去救恩吗?回答是:不会!

信徒是否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是回答:是!

这里关键的是“信”!

这得救并非无条件,因为条件乃是“信”!

所以,“无条件永远得救”不符合圣经,只有信者永远得救!


若一个信徒仍然“信”基督和十字架,他不可能会失去救恩。不过,若他停止或放弃信基督和十字架,或拒绝耶稣基督以及他在十字架上所做的,甚或把信心的目标挪到任何基督和十字架以外的,那他不再是信徒,他就会失去救恩。


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一个真信徒不会这样做,他不会停止或放弃信基督和十字架!


第8节所说“必被废弃”的意思是“必被弃绝”(林后13:5),因为没有耶稣基督在心里的,是可弃绝的人。这可弃绝的人不是不得救,而是不得胜的人。


“结局就是焚烧”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


我们应明白救恩的真理,得救是凭入门的信心,得胜是凭走路的信心。得救是凭信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得胜是凭继续长久信靠和顺服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今日吗哪

你们务要坚固,不可摇动,常常竭力多作主工,

因为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

林前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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