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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鲍森︱《圣经新约纵览》34、启示录(二)



大卫·鲍森

大卫·鲍森(J.David Pawson)1930年出生。是英国当代著名的圣经释经家、神学家、牧师,是英国当代圣经权威教师。他笃信圣经为上帝的话语,无误无谬,毕生研经与教学。

原为循道会牧师,后受邀至浸信会牧会,他所牧养的Guildford教会(Millmead Centre)后来成为英国最大的浸信会。

《旧约纵览》和《新约纵览》系列以概论的方式解析圣经,讲述上帝和祂的子民之间那段爱的史诗。


启示录这卷书不但内容和圣经其他卷书不同,而且来源也不同,这是唯一不是人主动想写的一卷书,象福音书、书信和使徒行传,都是有人想要写一封信,或者是写一卷福音书,然后坐下来想清楚再执笔,我们说这卷书是约翰写的,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卷书是他执笔的但是内容不是他想出来的,这可以解释圣经学者百思不解的一点,他只自称是约翰,没有其他的自我介绍,可见这个约翰很有名大家一定都知道他,但是那个地区大家都知道的约翰只有使徒约翰,他是十二门徒中唯一没有遇害的,也是唯一寿终正寝的,我们知道他后来搬到以弗所,并且带着耶稣的母亲玛利亚一起去,在以弗所那个地方奉养她如同奉养自己的母亲,差不多一年前我和几个人一起造访过使徒约翰在以弗所的墓地,我们说约翰写了启示录但是其实不算是他写的,他原来根本没有想到要写这卷书,他只是遵照吩咐写出他所看见所听到的,有点像是速记员或者是秘书,当时呢是叫做书记,问题是启示录的风格跟约翰福音和约翰一、二、三书截然不同,所以有很多的圣经学者说,启示录不可能是约翰写的,但是我请你想象一下自己去电影院看“飘”这部电影,有人吩咐你把看到的都写下来,你想,你写出来的结果会是怎样呢?在座有一些人在写笔记,你的句子都很完整吗?你的文法都正确吗?你拼法都正确吗?当然不是了,可怜的约翰得记下好多事,而且他所见到的景象和他所听到的话实在是太惊人了,以至于很多次都忘了记下来,在启示录中有11次天使对约翰说:你没有在写,把这些话写下来,这些都是真实可信的话。可怜的约翰赶快拿起笔来继续记,所以写得很乱,文法也不对,有些句子甚至于不完整,所以有很多人质疑说,使徒约翰的文笔那么好,怎么老了以后反而写出这种东西来,这是因为他只是在记笔记,约翰飞快地把他的所见所闻都给记下来,那你或许会问,约翰他为什么不把笔记润饰一下呢?

答案很简单,最后一段话说,擅自更改这卷书的内容就要受咒诅,增删这卷书的内容就要受咒诅,所以他不敢乱动他所记下来的事,所以从希腊原文来看启示录的内容十分零乱,完全不像是使徒约翰的写作风格,但是确实是由约翰执笔,不过不是出于他的思想,大多数是口述的记录,而且有很多人参与这卷书的完成,其中有天使,这些天使他们告诉约翰该写些什么,圣灵也参与了这项工作,耶稣也参与这项工作,这卷书就叫做“耶稣的启示”。

上帝叫耶稣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所以上帝启示给耶稣,再传给圣灵,传给天使,从天使传给约翰,约翰再传给七间教会,启示录这卷书有这样的启示顺序,非常的特别,这些启示直接来自上帝,直接来自耶稣,直接来自圣灵,然后透过天使传给约翰,再传给七间教会,有相当一长串的顺序,那么谁才是真正的作者?是上帝,是耶稣,也是圣灵,约翰只是写下所见所闻,他看到了,听到了,他只是按照吩咐记下他所听到和所看到的这些事,就成了我们所读的启示录。

这卷书一开始就启示了关于耶稣的惊人真理,要记得耶稣在世上的时候约翰跟祂最亲近。当时的人吃饭是斜躺在桌边不是坐在椅子上,像这样斜躺着用右手吃饭,头靠在上一个人的身上,而肮脏的脚刚好搁在下一个人的鼻子旁边,所以他们吃饭以前需要洗脚而不是洗手,但是约翰总是坐在耶稣的右边,头总是靠在耶稣的胸膛上跟耶稣说悄悄话,约翰是耶稣心爱的门徒,我不喜欢说约翰是耶稣“最喜欢”的门徒,但是他跟耶稣最亲近,耶稣很爱他,如今六十年过去了他再度遇见耶稣,这次他吓坏了,扑倒在地象死了一样,因为他从来没有看过耶稣以这种形象出现,比如说,耶稣的头发白如雪,这是已经改变了的耶稣,而且改变以后的耶稣还散发出极大的荣光,约翰先是听到身后有说话的声音,于是转身要去看是谁在说话,结果看见耶稣惊人的形象,如果你去考文垂大教堂的话会看到后面有一幅刺绣,这幅画我说不上到底喜不喜欢,是非常大的一幅画,在耶稣脚前的那个人跟真人一样大,你如果看过就知道了,那幅画是在描绘已经升天的耶稣向约翰显现,以及启示录中的一些象征物,比如四活物围绕着已经升天的基督,荣耀的基督,保罗曾经见过升天以后重拾荣耀的耶稣,因而短暂失明,但是耶稣复活之后看到祂荣光的人没有瞎眼,在启示录中耶稣重拾祂原有的荣耀,那个景象十分惊人,而最了解耶稣的约翰受到极大的震撼,竟然扑倒在地象死了一样,这里的耶稣不同于福音书中的耶稣,虽然是同一个人,但是已经升天,成了荣耀的主,所以整个人脱胎换骨,而且耶稣还是穿着罗马审判官的袍子,我们在英国看见法官的时候都会肃然起敬,法官戴着假发,穿着法官袍,非常威严的样子,当耶稣再来的时候会以审判官的身份来,那个时候的耶稣将大大不同于我们在教堂的彩色玻璃上看到的耶稣,也不同于主日学中的画像,主日学教材中温柔的耶稣并不是启示录中的耶稣,这个我们以后会再谈到。

但是这卷书呈现了耶稣的新面貌,从全新的角度来看耶稣,是令人可畏的,其实第六章描述地上的人从君王到奴隶,竟然求山倒在他们身上把他们藏起来,免得看见启示录中这位耶稣的面目,这时的耶稣眼目如同火焰充满了愤怒,因为我们糟蹋了天父上帝所造的世界,所以我们需要启示录才能看见耶稣的全貌,耶稣在这卷书中有许多全新的称号,甚至上帝的一些称号在这卷书后面也赐给了耶稣,比如“阿拉法和俄梅嘎”,耶稣在这里以崭新的身份出现,你可能也知道耶稣有250个不同的名字和称号,远超过任何人,把这些称号都写出来是个很好的灵修练习。

一般人可以想出35个来,但是耶稣有250个称号,其中很多是出现在这卷书里,耶稣在这里启示了自己全新的身份,每个称号都帮助我们更认识祂,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我是圣洁真实的那位,我是那位阿门的,我是为诚信、真实见证的那位,我是在上帝创造万物之上为元首的,我是犹大支派中的狮子,我是大卫的根,我是诚信、真实,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我很喜欢这个称号,如果你起得够早,看见黎明前最后一颗星,就在地平线上方,非常明亮,是最后仍在发光的一颗星,我喜欢这样告诉自己,当所有的电影明星和歌星都消失了之后,还会有一颗星在发光。

所以,明亮的晨星就是这个意思,但是这卷书里有一个称号,“万王之王和万主之主”我还要加上“总统中的总统”还有“首相中的首相”,因为这个称号就是这个意思,祂是一切统治者的元首,祂是统治元首的元首,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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