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主日分享:十分之一或乐意捐献?


(片尾曲:凡事都有神的美意)

作者:钟保罗  

播音/后期:韦婷


亲爱的弟兄姊妹平安!今天我们仍然来学习钟牧师《十架日粮》里的一篇信息:十分之一或乐意捐献?
 
旧约时代,摩西律法规定圣徒必须缴纳十分之一,为了确保神的家中有粮,供给利未人和祭司的需用。但是,到了新约时代,信徒不在律法以下,乃在恩典以下,意思是说,信徒是被圣灵引导,通过乐意捐献,供给传福音的需用。
 
我们应知道,供给的事是原则,使神的家中有粮。这原则并没有改变,旧约圣徒遵守这原则,新约圣徒应继续遵守这原则。改变的是方法,旧约采用的方法是“十分之一”,新约采用的方法是在被圣灵引导下“乐意捐献”。

 
我们也看到,在新约使徒行传和所有书信里,并没有提到当时的教会必须继续缴纳“十分之一”,只强调“乐意捐献”。哥林多后书九章论到供给的事,以下经文值得我们注意:

5节里说:所捐的是出于乐意,不是出于勉强。

7节里说: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

13节里说:他们从这供给的事上得了凭据,知道你们承认基督,顺服祂的福音。

旧约十分之一的意义,在于承认基督是大祭司,当年亚伯拉罕时代的麦基洗德乃是预表基督永远为祭司。新约的乐意捐献是承认基督,也就是满足了旧约的十分之一的意义,承认基督是大祭司;还多了一个意义,就是顺服祂的福音。
 
顺服祂的福音是新约乐意捐献的正确动机。我们奉献是为了传/福/音,不是为了‘一百倍的回报’,那是不正确的动机。
 
主耶稣吩咐我们遵守大/使/命,使万民作门徒。若要有门徒,就必须先要有信徒;若要有信徒,就必须有传道人向他们传/福/音;若要有传/福/音的,教/会就必须差遣传道人;若教/会要能差遣,众信徒就必须乐意捐献,教/会才有经济能力差遣,供给传/福/音的需用。这是顺服祂的福音!
 
我相信每一个真心爱主的信徒,都乐意参与大使命。有谁不因神的慈悲而感恩呢?
 
遗憾的是,我们看到今日教/会里的许多牧师所教导的,并非按照恩典的道理,反而用看似‘勉强’的方法让会众缴纳‘十分之一’。他们教导说,若不遵守就是‘夺取神’之物,就会受到亏损甚至‘咒/诅’。可是,我们知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已经使信徒脱离一切的‘咒/诅’了。

 
此外,有些牧师还告诉会友,若没有按照所规定的缴纳十分之一,就不被接受担任教会里的职位。
 
有些牧师教导说,十分之一是必须缴纳的,乐意捐献是另外乐意给的。这对有些信徒来说,是很大的负担,使人作难和勉强。
 
有些牧师虽然没有硬性规定会友必须缴纳十分之一,却这样告诉会友说:虽然十分之一的旧约方法已经由乐意捐献的新约方法取代,难道你们不认为主必喜悦,若你们从十分之一作为一个开始,逐渐增加?
 
这一切的看着是‘勉强’人的规定,都不符合圣经的教导,但他们仍然采用这些方法,继续‘勉强’没有圣经知识的会友缴纳十分之一。我们若仍然对圣经的教导无知,教会里奉献的方式继续不符合圣经的教导,使信徒受困扰,难免有被定罪之感。
 
使徒保罗教导我们怎样乐意捐献,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神喜爱乐意捐献的人。当信徒自由捐献时,在圣灵感动和引导下,看到大使命传福音的需要,他们会甘心乐意地捐出。许多传道人恐怕经费短缺,就扭曲圣经的教导,由于多数会友没有自己读经,不明白恩典的真理,他们就仍然被误导,受到如此的对待。

 
作牧师的都应该把主耶稣给非拉铁非的三点称赞当作建立教会的三大目标,即:
 
(一)信心不离弃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
 
(二)遵行新命令,弟兄彼此相爱。
 
(三)遵行大/使/命,积极传/福/音,作差/传的教/会。
 
若信徒都有这三大目标在心里,大家都必乐意参与大/使/命。那些经济困难的也可以参与,比如每星期省吃两个晚餐,把省下来的钱乐意捐献给‘敞开的门’作传福音的需用。这样的奉献就像寡妇奉献的一钱银子,是主所喜爱的。
 
教会里有许多信徒的家庭收入是有限的,每日生活入不敷出。他们不需要别人对他们说,若没有捐出十分之一,要受神的咒/诅。他们需要知道的,是主耶稣已经释放了他们,得以自由,脱离了律法的咒/诅,而且主喜欢每一位信徒在恩典之下,被圣灵引导和感动,乐意捐献,参与大/使/命,供给传/福/音的需用。
 
若牧师信靠主能感动信徒的心,鼓励他们自/由/乐/意/捐/献,为了“承认基/督,顺服祂的福/音”,爱神的儿女必慷慨捐献。我坚信若信徒在心里被圣灵引导,按照圣灵的感动来奉献,教会传/福/音的需用是不会缺乏的。
 


捐得乐意的人是主所喜爱的。我们之所以乐意捐献,乃是为了“承认基/督,顺服祂的福/音”,不是为了‘一百倍的回报’。
 
〈加5:1〉说:“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挾制。”这里的自由指的是从律法的挾制得以自由。使徒保罗继续在〈加5:2-4〉说:“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意思是行律法,受割礼是行律法的典型代表),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行律法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神的儿子已经使我们真正得以自由了。
 
基督徒乃是自/由/奉/献。那些要坚持按照“十分之一”方法来奉/献的,可以自由选择这方法,以“十分之一”作为参考,而不是把“十分之一”当作律法的规定来遵守。那些要坚持按照“乐意捐献”方法来奉/献的,可以自由选择这方法。我们没有必要为此争论不休,我们珍惜在基/督里的自/由,也就是在十字架恩典里的自/由。
 
基/督已经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我们乃是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

好,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感谢您的聆听,如果您喜欢今天的讲章,请在留言处分享您的感动,也求主赐福与您,我是韦婷,谢谢您的关注和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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