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比利时信条 第1条-上 只有一位神




第一条 只有一位神

我们都心里相信、口里承认1只有一位神。他是纯粹2的灵3;他是永恒4的,是不可测5、不可见6、不改变7、无限8的,是全能9、全智10、公义11、良善12的,是盈溢一切美善的泉源13。

罗10:10

申6:4;林前8:4,6;提前2:5

约4:24

诗90:2

罗11:33

西1:15;提前6:16

雅1:17

王上8:27;耶23:24

创17:1;太19:26;启1:8

罗16:27

罗3:25,26;罗9:14;启16:5,7

太19:17

雅1:17



三项联合信条中的第一个是《比利时信条》(又名《真基督教信条》)。它得此名是因为它源于当时的荷兰南部,即现在的比利时。它的主要作者是德布利(Guido de Brès),他是荷兰改革宗教会的牧师,于1567年为主殉道。



十六世纪,荷兰的教会受到罗马天主教政府极为残酷的逼迫。为了抗议这种残酷的逼迫,也为了向逼迫者表明改革宗信徒不是人们所指控的“叛乱者”,而是照着圣经宣告真基督教信仰的守法公民,德布利于1561年写下了这一信条。第二年,《比利时信条》的一份抄本被送到了腓利二世的手中,同时还附上了一份信徒的请愿书,声明他们愿意在一切合法的事上顺服政府;但是,如果要他们否认此信条中所宣告的真理,他们宁愿“背受鞭笞,舌被刀割,身受火刑”。



尽管德布利“使信徒免受逼迫”的初衷没有实现,他本人也成了成千上万名殉道者之一,但他写下的信条却保存了下来,并继续流传于世。德布利写此信条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由约翰?加尔文主笔、比《比利时信条》早两年发表的法国改革宗教会的一个信条。尽管如此,《比利时信条》并不是加尔文所写信条的修正版,而是有其自身特点的独立信条。此信条一经发表,就立刻得到荷兰许多教会的欢迎。



十六世纪最后三十年间所召开的几次总会大会对该信条进行了审议,最终,它被总会正式采纳。经过仔细修订(主要在文字方面而不是内容方面),1618-1619举行的多特大会正式将这一信条纳为改革宗教会三大联合信条之一,改革宗教会的所有圣职人员在就职前都要签署文书表示认同这一信条。此后,改革宗教会一致认定,《比利时信条》是改革宗教会最好的信仰告白之一。

逼迫下的信心告白

你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需要知道这些,因为德布利就是比利时信条的作者,他在第一条中以这样的话作为开始,“我们都心里相信、口里承认…。”所以,随后的许多条都重复这样的宣告,只是简化为“我们相信”。当我们知道德布利和他被迫害的教会在那时作这样的声明意味着死亡时,这个声明(“我们都相信”)就不简单了,而是更具色彩和深度。



他们宣告他们的信心,是在被强烈敌视的氛围中,是处于被罗马天主教和政府的仇恨之下。然而,他们这样做了,虽然完全知道当权者会为所欲为地使用宗教裁判所的各种恐怖手段,就是那些善于折磨人的会专门施加酷刑,为了强迫人放弃新教信仰,而回到天主教。这类酷刑是很难忍受的,包括各种比火刑更恶劣的酷刑。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德布利和众人却宣告,“我们相信”。



对他们而言,神在耶稣基督里出于恩典的救赎工作,完全值得他们付上受迫害、被囚禁、甚至死亡的代价!另外,对德布利和他的教会来说,每一个信条都是如此重要和宝贵,以至于他们不愿为了自由和平安的缘故,做任何否认和改变。他们知道: 如果神将它启示出来,它就比生命本身更贵重。



德布利的信心到底有多少,可以从他在1567年4月12日,由狱中写给妻子的信有所了解,其中一部分是这样写的: “我最亲爱的凯瑟琳?雷蒙,我最宝贵疼爱的妻子和我主耶稣基督里的姊妹…当你嫁给我的时候,你完全知道你嫁了一个必死的人,他的生命朝不保夕。然而我们良善的神却赐给我们在一起的七年时光和五个儿女。如果主的旨意是让我们继续在一起,他有办法这样成就;但这不是他的意愿;愿他的旨意成全,并使你能够承受。



别忘了,我落入仇敌之手绝非偶然,乃是藉着我主的眷顾...。我的神,你让我生于你所指定的时代和时刻。在我的一生中,你在难以想象的危难之中看顾、保守我,你完全拯救了我。现在,如果这一刻已经来临,我必须撇下这个生命去见你的面,愿你的旨意成全…。



尤其不要忘记,神向你彰显的荣耀,赐给你一个丈夫,他不但是神儿子的仆人,也是一个得享荣耀和权柄的人,他要得着神所赐的殉道冠冕。我真是充满了喜乐和快乐。在一切的患难中,我一无所缺。神的丰富完全充满我,使我满溢…。我从未想到神竟会如此怜悯像我这样可怜的一个受造物…。



再会,凯瑟琳,我亲爱的好朋友…。” 读到这样的一封信几乎很难使人无动于衷。人们会扪心自问,“他怎能说出这样的话?既然一生受尽迫害、监禁,又要为信仰而死,却还谈论喜乐,在一切的患难中毫无缺乏?”这到底是什么?



这就是信心!靠着神的恩典,这个人知道的不仅仅是圣经中的事实。他也知道圣经中的话对他而言是真实、可信的!他知道,自己已经藉着耶稣基督的宝血,罪得赦免,所以,他能安稳在天父大能的手中——他是“永恒、无法测度的、看不见、不改变的、无限、全能全智的、公义、善良的,是一切美善的泉源。”所以,尽管他知道是这位神允许他被认出和被逮捕,他仍然有满足。他用诗篇57篇中的应许来歌颂神, “我要投靠在你翅膀的荫下, 等到灾害过去。



我要求告至高的神,就是为我成全诸事的神。” 他相信自己一生的道路都在神的带领下,神不会出错,他甚至使万事互相效力。所以,德布利可以满足。他的信心就像希伯来书11章中的例子所言: “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原文作赎),为要得著更美的复活。又有人忍受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等的磨炼,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受试探,被刀杀…。”(希伯来书11:35-37) 这是信心的行为,这个信心是指在今生真实的挣扎中,仍然知道,且相信神的应许。因为他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心,德布利从焚烧事件中觉醒了,进入至高神的同在,并从他那里领受了“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彼得前书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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