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你能为信仰付出什么?

如果有人拿枪顶着你,只要你放弃基督信仰就放了你,你做何选择?要命还是要信仰?


曾经在美国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两个拿着枪的人冲进坐满人的教堂,喊道:“不是基督徒的走,我们只杀基督徒!”


教堂中一下子混乱无比,惊叫声伴随着脚步声,人群蜂拥出逃。原本人山人海的教堂一下子空旷了许多。


那两人笑了,对着在讲台的牧师说:“我们把那些假基督徒都赶走了,你现在可以开始讲道了。”


主耶稣曾说过:“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电视剧《潜伏》里的秋掌柜被刑罚得全身是伤,却依旧不肯透露机密,甚至不畏死亡的威胁。为什么?他说:信仰。


这个东西这么虚无缥缈,远没有钱、权来得实际,但是真的能为此牺牲一切吗? 不得不佩服建国前的共产党员,为了信仰,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他们那种为信仰牺牲令人感到敬畏。


但在另一部片子《悬崖》里,女主角可以忍受被毒打、被利诱,丝毫不动心,但是当面对选择,是孩子还是信仰时,她放弃了自己的信仰,选择孩子。


我不禁想到一位女宣教士。当初她和她四岁的女儿被押到刑场砍头,两人没有一丝畏惧。她微笑着对女儿说:“孩子,我们马上就能见到耶稣了。”小女孩也很开心,她知道自己的归处,为了信仰,死算什么?


也许前者选择放弃信仰的原因之一,是不知道孩子死后的归宿。而后者能坦然和孩子一起面对,是因为所信的已告诉她。主耶稣已经胜过了死亡,在天上等着她们。


在下面看热闹的百姓,就有人被震撼,从而信了耶稣。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看过有人能如此平静,甚至带着笑容来面对死。


真正的信仰,不仅只是能拿命来换


宣教士真的很伟大,为了传扬主道,可以将自己献上当做活祭。就拿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来华的宣教士来说,他们原本可以在自己的国家活得很滋润。但是他们放弃了优越的条件,不远万里来到遥远的东方,那个偶像盛行福音贫瘠之地。难以理解的语言,难以适应的气候,更困难的是面对排山倒海般抵制福音的人。


冷嘲热讽、避之不及算什么呢?比起当时的义和团运动,算是小巫见大巫。烧教堂、杀宣教士,将宣教士们几十年来的心血毁于一旦。


今天有这么好的信仰环境,是宣教士拿命换来的,是他们的血染红了中国的大地,浇灌了福音之花。


伯格理让十分落后的民族理解基督信仰,在云南为上帝赢得了一个民族。戴德生创立内地会,在内陆荒凉的农村传教。独腿曹雅直第一个进入温州的传教士,将福音带入这个地方。..。.看上去是那么辉煌,背后的苦只有对主说。



在文革中,被关被害的基督徒数不胜数。杨心斐姊妹在文革中因为不愿加入三自,而被关了26年。她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在牢中度过,而又有多少基督徒为信仰殉道?也许只要他们说一句“不信耶稣”就能免于一死,免于刑罚,但是宁愿死,他们也不肯放弃真正的信仰。


雪莱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在我看来,什么是自由?只有在耶稣里才有真自由。真正的基督徒,可以放弃属世的一切诱惑,只为耶稣。


想到他们为信仰的付出,而我们呢?扪心自问,不免惭愧。教堂是不情愿去的,去也是睡觉的;圣诞晚会是要参加的,能吃又能看的;奉献做工是不肯的,又懒又抠的;读经祷告是没空的,宁愿看电视的……


一个基督徒的名号,什么实质内容都没有。很多人的上帝是他妈妈的,他爸爸的,不是他的。有些弟兄姊妹还信誓旦旦地认为自己已经付出很多了,很努力了,更有甚者还一直抱怨信主没有给他什么好处。要信神就要得属世的好处的话,那跟那些抢头香的香客有什么区别?



肯尼迪曾说,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


那同样的,不要问上帝为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你为上帝做了什么。


就拿开头的问题来说,当你听到这个问题,你是选择脱口而出“我要耶稣!”还是选择不认主?


来源: 朱敏铭的日志

今日吗哪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

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太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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