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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修】加拉太书5章11节的理解




加5:11中弟兄们,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

“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是什么意思?

   这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是在于它不是凭人的行为得救,乃是凭恩典白白称义。这是许多人不易接受而反对的。这十字架的救恩,也使热心律法之犹太人的各种夸口成为无用,这是他们所最“讨厌”的地方。

  事实上,保罗传道所到之处,大多数逼迫都是来自些些热心割礼的犹太主义者。例如在路司得、特庇、以哥念等城,便是犹太人鼓动群众迫害保罗的。所以保罗说∶“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换言之,保罗若有迁就人的意思,迎合人的主张,顺着犹太人的喜欢,除了传福音之外,也传割礼,就无须受这些逼迫了。

  但保罗却不肯这样传;因为他传道只能照着神的启示,不能照着人的主张。保罗冒着各种艰难与“讨厌”,忠心传扬十字架的福音,不肯丝毫减少它那纯恩典的特色,以缓和人的憎厌与逼害。他似乎要维持这“讨厌的地方”,宁愿受反对也不肯消失去它,因为这十字架被人“讨厌的地方”,正是福音的特点。保罗之所以受割礼派的反对,正可以证明他所传的是神的道,不是人的道。

  使徒要将这十字架救恩的特点,明显地让人看见。十字架的救恩所以与一切宗教不同,就在于它否定了人的一切善义。所有人的道德功劳,在十字架下无立足之地。人所谓的善事根本够不上神圣洁的标准(赛64:6),也毫无功积可言。因此,一切罪人都只能凭着接受十字架赎罪的恩典得救。基督十字架上为罪人受死的事实,就是信靠这恩典的人必能得救的保证。

  所以十字架的救恩,是要一切来到主跟前的罪人,都谦卑地放下自己所夸的义,而接受基督的义,藉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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