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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经角度看堕胎





美国妇女堕胎情况


首先,堕胎是什么?按照美国历史,从1973年1月22日开始堕胎人数从每年77万5千人激增到每年1千6百万人。


1983至1988年调查说明,大约有30%接受堕胎的妇女无意怀孕;其中30%从来不想要孩子,70%不想马上要孩子。


以上数据包括结婚和未结婚的人,而百分之五十的人最终接受了堕胎手术。其实,堕胎问题亦是全球性的问题。

堕胎是否就是杀害新生命?
 

回答这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讨论。最典型的经文包括《出埃及记》第一章中收生婆保留以色列婴孩的生命,《马太福音》第一章中希律王杀害了伯利恒城里和四境内所有的男孩。


前个案是杀害生命,后个案是害死孩子的生命。


从科学研究看,婴孩算不算人,是否具有和成人一样的生命价值?科学家罗列出以下的婴孩成形的过程:


时间表现

受孕 父亲的精子和母亲结合,遗传基因发生作用,开始形成独特的个体。


第一天 细胞开始分裂,二变四,循序渐进。


第5-9天 新生命在母亲胎中扎根,从此胎儿性别确定下来。


第14天 母亲周期因为胎儿开始形成而受到影响。


第18天 心脏成形,眼睛开始发育。


第20天 大脑开始,神经系统设立。


第24天 心脏开始跳动。


第28天 肌肉系统发育连同经脉系统完成。


第30天 胎儿成形增长,大脑成比例发展,靠着母亲的血液系统喂养,血液流动开始独立运行。


第35天 大脑的垂体形成,嘴巴、耳朵和鼻子成形。


第40天 能量输出达到成人的20%。


第42天 骨骼形成,大脑协调肌肉和各器官的运动,本能反映系统、思维方式开始,男胎生殖器官形成,母亲渡过第二个周期。


第43天 大脑波开始记录。


第45天 自发运动系统开始,牙齿发展中。


7礼拜 嘴唇感知可知,耳朵形成按照家族遗传。


8礼拜 胎儿比例增长,可以直坐,重量增加。可见每个器官的出现。心脏有序跳动,肠胃系统产生胃酸,肝脏制成血液细胞,肾脏开始工作等。


8礼拜 手指纹路形成,长大,一生有特点,不改变,同时眼睫毛和手纹路可以感知。


9礼拜 手指可弯曲,作四围运动,指甲形成。


10礼拜 身体可感知,婴孩可以斜视,咽东西,长毛等。


11礼拜 排泄便尿系统完成,面部表情出现,如有微笑。


12礼拜 能作出某些运动,会踢脚,转动头部,张开嘴巴,抿嘴,呼吸已经开始。


13礼拜 胎儿外型更美,脸部表现更像生身父母。运动量增加,尽管还不会哭叫,声带已经形成,性别器官明显。


4月 用自己的手抓东西,好像游泳姿势那样。


4-5月 母亲明显感到胎儿的动作。


5月 可以注意到婴孩的动作。一道门打开,婴孩运动量大幅度增加。母亲可以听见胎儿反应的大小。


6月 细细的头发开始出现在头部和耳朵两侧,胎儿重量可增加到640克,身高达到23厘米。


7月 上尖牙出现,眼睫毛可开闭,眼睛注视四方,小手强烈地抓物,可以听到母亲的声音,辨认出母亲之声音。


8月 胎儿体重增加1公斤,同时胎儿运动受到限制。


9月 胎儿行动快,生育成功。整个过程长达255-275天。

 

不可堕胎是圣经的一贯教导么?


是的,圣经中无数次谈论人类生命的来源和价值。不应堕胎是圣经的主线,目的是尊重生命之价值。第一,生命来源于神,生命即使在形成中也是可知的,同样有价值。


《诗篇》139章13-16节中,大卫感谢神说:“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或作:我被造的肢体尚未有其一),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这段经文指出,胎儿的出生前虽然还没有起名,神已经知道他的出生,知道他的灵魂是真实的实体。


《以赛亚书》四十九章1节指出“众海岛啊,当听我言!远方的众民哪,留心而听!自我出胎,耶和华就选召我;自出母腹,他就提我的名。”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胎儿出生,出于母胎,生命的轨迹已经被规划出来。有的会蒙神使用,好像许多先知、神仆人那样。


《耶利米书》一章4-5节“耶利米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


这经文说明,人在母复中的时候,好像昔日的耶利米先知那样,他为主传道的计划和历史使命已经给定下来了。


《加拉太书》一章15节中,保罗证实说,他宣扬福音的来源是因为“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保罗认为,他也是蒙神从特别母腹拣选出来的人。不管是《以赛亚书》还是约伯,都指出神是独一无二、是生命的创造者。


从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约伯记》三十一章15节“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将他与我抟在腹中的,岂不是一位吗?”


而且《创世记》一章27节中记载说“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这说明胎儿也是有神的美好形像之分享。


《歌罗西书》一章16节指出“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借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这里所说的这一切,包括了胎儿的生命。


《以赛亚书》六十四章8节写道“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这就说明人和神之关系是主动和被动之关系。


《以赛亚书》四十九章16节“看哪,我将你铭刻在我掌上,你的墙垣常在我眼前。”


以弗所书》一章3-4节又指出“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既然神在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生命的火花必然点燃,而消灭生命是不应该的。


马太福音》十八章14节中记载耶稣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这 ”失丧“ 在希腊文原意为 ”灭亡、死亡“之意思。


遇到下面的情况是否可以考虑堕胎呢?


比如,一女子被恶人强奸后怀孕,那被奸污的女子不要恶人的孩子。那么,这样是否可以堕胎?还有,比如一对夫妻结婚后,发现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不健康,即便生下来存活不会太久。


夫妻是要堕胎,还是把孩子生下来?还有一对夫妻发现那妻子肚里的孩子身体或智力有缺陷,但可以存活下去。他们是要孩子还是堕胎呢?


夫妻比软弱,不敢面对身心不健全的孩子,没有信心把孩子养大,他们应该如何选择呢?


这两个个案都是非常特殊的,如果夫妻都是信徒,应该从下面经文来来考虑自己的决定:


摩西在《申命记》二十四章16节中传达神的意思:“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


另外,保罗在《罗马书》八章28节的经文中说,“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虽然不能全部说明这个问题,但意思就是神可以将坏事变成好事,我们可更加倚靠神。


《出埃及记》四章11节,耶和华对摩西说:“谁造人的口呢?谁使人口哑、耳聋、目明、眼瞎呢?岂不是我耶和华吗?”


以赛亚书》四十五章9节:祸哉!那与造他的主争论的,他不过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块瓦片。泥土岂可对抟弄他的说:”你作什么呢?“ 所作的物岂可说:”你没有手呢?”


如果堕胎必然会给母亲带来痛苦,胎儿也是同样受苦的,等于杀死新生命。


以赛亚书》四十五章10节这样说:祸哉!那对父亲说:“你生的是什么呢?或对母亲(原文是妇人)说:”你产的是什么呢?”


《以赛亚书》四十五章11节写着“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说:‘将来的事你们可以问我,至于我的众子,并我手的工作,你们可以求我命定(原文是吩咐我)。’” 


既然神许可这孩子健康出生,不应该阻止他(她)来到人间。


《罗马书》九章20-21节中保罗指出“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这段经文强调了神的主权和人的顺服。


《哥林多后书》十二章9节中,保罗再次指出"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有些华人家庭夫妇采用不正确的方法导致意外怀孕,更加添肉身之痛苦,祷告可以减轻生产的痛苦。


因为《诗篇》一二七章3节指出“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


先知在《以西结书》十八章4节指出“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哥林多前书》六章19-20节中保罗指出“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这里经文认为,孩子的生命属于神管理,也是神的恩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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