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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读】从亚伯拉罕到美国宪法之间的连续
基督教对公民之言行自由的贡献
选自:如果没有耶稣    


作者:甘.雅各 杰利.纽康

从亚伯拉罕到美国宪法之间的连续


历史学家沃尔夫观察到宪法、政府及自由都是从神而来的财产,以亚伯拉罕之约为起点,而以美国宪法为高潮。当摩西在神和以色列人之间领受了一个约时,那正是政治自由的起点,譬如,在出埃及记十九章5节神向以色列人说:「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在第8节中我们看到,人们同意做到这点,是因为这约的意义及从它一直延伸下来到我们今日的自由。我们最后引用沃尔夫博士在为电视事工特别讨论自由议题时所写的一份手稿。


      

以色列人主动顺服的结果,使他们成为一群自由的百姓——历史上第一群自由的百姓,如摩西所说,他们要「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利25章10节),在神所预定的时间中,透过耶稣基督,神完全了旧约中的应许,并与祂的子民立了新约,基督不只完全了旧约,并且也确认且使律法普及化,祂向世人指示如何更顺从律法——借着接受祂做他们的主和王,基督甚至向世人指示如何得到自由——从内心里接受祂的管理,而非从表面上接受人的专制,保罗知道「主的灵在哪里,哪里就得以自由。」他将摩西之约的原则及福音再一次地向西方传扬,从以色列横越地中海,到希腊及罗马。很快地其它的信徒再一次地向西传扬——到英格兰然后到爱尔兰。公元432年,派崔克使用了一本拉丁的文件名为「摩西律法之书」(LiberExLegeMoisi),他与几名由他带领信主的爱尔兰领袖合作,让十诫成为英国人制定民法的基础。在890年,阿尔弗烈德(Alfred)国王——英国惟一称为「伟大的」君王,他让摩西十诫及耶稣的金律成为英国法律规条的基础,以及英国自由的基石。


      

1215年总主教兰顿(StephenLangton)使用以圣经为基础的英国法律,拟成了英国大宪章——也就是美国宪法的始祖,它维护了神所赋予英国百姓以及基督教会的权利,在今日它则被记念为是一本对促进法律保护下之自由有极大贡献的著作。

      

但直到1517年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及之后加尔文伟大的智慧贡献,才使得许多基督徒再一次地发现神的约及律法的重要,加尔文应用他对圣经中的约及律法的知识拟成了日内瓦市议会的风格,沃尔夫继续说:「不久之后,诺克斯——加尔文最有恩赐的学生之一,带着他在日内瓦所学到的,回到他的本地爱丁堡,从事一连串闻名的约的辩护,为苏格兰人争取宗教自由。」


      


在诺克斯之后,圣经的约也开始被我们今日所称为清教徒的敬虔信徒实际应用,这些清教徒在上一章已讨论过。他们在1606年开始了教会的约,最后形成了政治的约——五月花号协议,从这些清教徒开始,这约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建国之先祖们,故此沃尔夫下结论说:


      

当建国的先祖们在宪法会议上制定了严格而受约束的政府时,他们乃是跟随加尔文的圣经观点,加尔文说:「人民政府有它受约制的底线——要珍惜并保护敬拜神的权利要使我们彼此和好,要促进整体的和平及祥和。」


     



整理人:有盐的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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