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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星歌唱︱8月4日:仁慈表现在行为和真理上



著:JC 莱尔 编:RJ 西恩 

译:华逊   主播:慕溪



经文:《路加福音》10:29-37

【路10:29】 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

【路10:30】 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

【路10:31】 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

【路10:32】 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

【路10:33】 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

【路10: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

【路10:35】 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

【路10:36】 你想这三个人,那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

【路10:37】 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建议参照阅读:《使徒行传》9:36-42


亮光:

从这个比喻中可以看见,我们应该以什么态度、在多大程度上对别人表现出恩慈和仁爱。经文告诉我们,撒玛利亚人对这个被打伤的人不只是怜悯和消极被动的同情,他还花了很大的力气来帮助这个人。他不仅感受到了,也实实在在地做了。他毫不吝 啬、大方地去帮助这人。尽管这是个陌生人,他还是走到了这人身边,包扎他的伤口,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带到一个旅店里照顾他。而且,他还为接下来人们对这人的照顾付上了费用(35节)。我们主呼召我们要效法他的榜样(37 节)。


这个比喻教导我们,基督徒对别人的仁慈不应该只表现在口头上、话语中,也要表现在行为和真理上。基督徒的爱应该是行出来的爱,一种需要自己在金钱和时间上都要付上牺牲和舍己的爱,甚至也会碰到麻烦的爱。基督徒的爱,不仅应该表现在话语中,还要表现在行为中;不仅要表现在口头的表白中,还要在实 际生活中表现出来。基督徒不应该觉得,若是善待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去赚钱,那就是在浪费时间。基督徒不应该因为自己辛勤劳作,要叫这个世界的愁苦更少一些,但有人却整天沉迷在寻欢作乐中而觉得难过。只要有能力,基督徒就应该随时准备去聆听不幸的述说,随时准备伸手帮助那遇到难处的人。这样的兄弟之爱,是这个世界不能理解的。这样的爱,可能很少会得到回报,或是叫人心存感激。但是,若是能表明这种兄弟之爱,就是行在基督的脚踪里,也是效法这比喻中好撒玛利亚人的行为。


我们自己怎样呢?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们做了些什 么,来表明这个有力的比喻乃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原则之一呢?我们为身边和远处那仍未信主的人做了些什么呢?我们又做了些什 么,来帮助那些心灵、身体和财产上处于困境中的人呢?我们的身边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人。我们为他们做些了什么呢?是做了一些事,还是说什么也没有做呢?


默想:
有时基督徒会因太属灵,但却对世界无用而受到批评。然而,真正的属灵却是深深关注这世界的需要。你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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