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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星歌唱︱11月21日:犹大的例子教训我们




著:JC 莱尔 编:RJ 西恩 

译:华逊   主播:慕溪





经文:《马太福音》27:3-10

【太27:3】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

【太27:4】“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太27: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太27:6】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

【太27:7】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

【太27:8】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太27:9】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太27:10】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建议参照阅读: 《彼得后书》2:17-22


亮光:

犹大的例子教训我们:人若心不敬虔,最终就不会给这人带来多少安慰。圣经告诉我们,犹大把买主得来的三十块钱扔在圣殿中,痛苦地离开了。这钱挣来的代价太大了。他有了钱,这钱却没给他带来任何快乐,正像圣经所说的那样(《箴言》10:2)。


事实上,在一切主人中,罪是最难服事的。人服事它会得着众多美妙的许诺,却全没有丝毫的实行。罪所带来的快乐不过是一时之间;但罪的工价却是忧伤、懊悔和自责,有太多时候则是死。那顺着情欲撒种的必收割败坏(《加拉太书》6:7-8)。


我们是不是受了诱惑要去犯罪呢?唯愿我们牢记圣经的话(《民数记》32:23),并抵挡这诱惑。唯愿我们确信,迟早会有一天,在今生中或是在来生中,在这个世界上或是在审判之日。罪和罪人终必要面对面看见上帝,也要受到彻底清算。唯愿我们确信,在所有生意中,罪最不划算。因为可耻的罪不会给人带来任何益处(《罗马书》6:21)。


若是有人拥有极大的权柄,却没有善用这些权柄,那他所遭的是将怎样可怜的结局啊!犹大的死是何等可怕啊!(5节)。一位基督的使徒,一个曾传讲过福音的人,一个曾与彼得和约翰为伴的人,竟然自杀了,还没有准备好,还没有得着宽恕,就匆匆忙忙来到了上帝的面前。


我们绝不可忘记,没有哪个罪人能像那抵挡光照和真知识的人那样邪恶。没有哪个人会像这样惹动上帝的愤怒。班扬有一句庄严的话:“人若退后落入地狱,便无人比他跌得更深。”所罗门教训我们的乃是同样的真理(《箴言》29:1 人屡次受责罚,仍然硬着颈项;他必顷刻败坏,无法可治。)唯愿我们竭力照着我们所蒙的光照生活。没有哪件事能像罪这样叫圣灵担忧。头脑中虽然清楚知道真理,心里却故意贪爱罪,便是在向地狱行进。


默想:

“犹大”已经变成了一个阴险狡诈的代名词。这位犹大为了金钱背叛了基督;而别的犹大们则为了其他神明这样做。你是不是也有一位神明拦在你和基督之间,叫你因此背弃了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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