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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星歌唱︱11月20日:犹大悔改太晚了




著:JC 莱尔 编:RJ 西恩 

译:华逊   主播:慕溪





经文:《马太福音》27:3-10
【太27:3】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
【太27:4】“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太27: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太27:6】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
【太27:7】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
【太27:8】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太27:9】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太27:10】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建议参照阅读: 《希伯来书》12:14-17


亮光:

面对世人对我们主的各样控告,犹大却提供了主耶稣无罪的一个明证。若有哪个活生生的人能作证控告我们的主,那这个人就是犹大。犹大作为一名我们主拣选的使徒,一位在主一切旅程中一直陪伴主的伙伴,一位主所传一切公开和私下教训的听众,他肯定知道我们主在言语行为上到底有没有错失。犹大作为一个离弃了主的陪伴的人,一个背叛了祂、把祂交在仇敌手中的人,他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人格的缘故,也必要证明主耶稣有罪。


他若能证明自己以前的主是一名罪犯、一个骗子,就会减轻自己的罪,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借口。那为何犹大没有前来作证呢?犹大若真的有什么东西可以控告,那他为何没有站在犹太公会面前陈明自己的控告呢?为何他不壮着胆陪着祭司长到彼拉多那里,向这个罗马人证明主耶稣是作乱犯科之人呢?这些问题只有一个答案。犹大之所以没有前来作证,乃是因为他的良心不让他这样做。虽然他很坏,但他也知道:自己不能证明任何事来控告基督。虽然他很邪恶,但他也清楚知道:自己的主乃是一位圣洁、温良、无辜、无可指责、真实的主。我们断不可忘记这一点。在我们主受审时,犹大缺席乃是众多证据之一,表明我们主是没有瑕疵、没有犯罪。


有这样一件事,就是他悔改太晚了。他的悔改(3节)和认信(4节)并不能叫他得着永生。这乃是一个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有一句常话说:“亡羊补牢未为晚,只要悔改总不迟。”这悔改若是真悔改,那这句话无疑是真的;但不幸的是,迟到的悔改常常不是真的。或许,他会感到自己有罪,并会为罪歉疚,强烈地确知自己有罪,并会表现出一种深深的懊悔来,他的良心被刺痛,他的内心多有苦痛;但是,尽管有这般情形,却没有真心悔改。眼前的危险,或是对死的恐惧,就能解释这一切的情感;而圣灵却没有在他心中作任何工作。


默想:

那些说自己拖延一段时间随后就悔改的人,会永远拖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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