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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信箱
圣经中有些地方不好明白?看,专门解答圣经问答的信箱!
欢迎听众朋友继续留意收听“圣经信箱”这个环节,今天为你主持这个环节的是我李重恩。
那今天我们会继续看《历代志上》的一些圣经疑难。今天,这道题是这样的:我们常常说耶和华是良善的神,也是和平的君王,那为什么《历代志上》5:22却这样说“战争是出乎神”?到底我们应该怎样理解这句话?又怎样理解神跟战争之间的关系?
好,我们首先来看看《历代志上》5:22到底是怎样说的。这节经文说“敌人被杀仆倒的甚多,因为这争战是出乎神。他们住在敌人的地上,直到被掳的时候。”
《历代志上》第五章其实记载了一次战役,就是流便、迦得、玛拿西支派,他们将约旦河东敬拜偶像、异神的这些居民给赶走,占领这个地方。
这段经文最重要的一节就是22节,说到刚才提出了敌人被杀仆倒的甚多,因为这战争是出乎神。如果我们要研究这个经文所争对的问题,必须理解问题背后好几个相关的假设,才能够了解刚才问的是否合理,就是神到底是和平的神还是战争的神?
首先,我们要知道绝对不去抗衡罪恶,这是否彰显神的良善?当然,我们知道不是的,对于罪恶应该是斗争的,应该是铲除的。
因为很简单,举个比喻,一个好的医生不会在发现病人有了一些毒性的肿瘤、组织之后不施与援手,不为他动手术,只让病人躺在床上一直受苦,以致于死的。
另外,身为警察部队的这些纪律人员也不会无所事事的,也绝对不会容让罪恶发生,任由那一些暴徒、罪犯到处去作奸犯科,扰乱社会安宁,危害那些无辜的平民。
这一点我们大家都会同意,是应该用力地去对抗、处理一些情况,假如神真的禁止属他的子民去保护自己的儿女,保护自己的财产、家庭,任由其他的凶徒去抢劫或者夺取他们性命财产的话,那么还称得上是一位良善的神吗?
在今天的社会里头,我们看到大部分的社会当中人类都是受到法律的保障的,也没有任何政权容许凶徒去犯罪,去作恶作乱,剥夺公民本身应该有的自卫的权利。我们相信这一种自卫。
这一种自我保护的权利,是来自良善的神所赋予的。假如神任由世界被恐怖活动所颠覆,血腥的暴力事件没有禁止或自裁,国家向外侵略、无理的扩张,不被阻止的话,那么反过来我们会认为这位神一点儿也不负责,一点儿也不良善,但现在我们看到什么?
其实,从《创世记》到《启示录》,圣经都会教导我们要付上这个责任,做自我的防卫,不但这样,神甚至会命令他的子民对某一些敬拜偶像、敬拜邪恶又道德败坏的民族去进行这个审判,甚至完全灭绝。
好像旧约圣经以色列人进入耶利哥,那么他们对耶利哥城的做法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而《申命记》第二十章记载了在战争时候要遵守的好些的措施,目的是使以色列人本着公义、和平,以恩赐的态度使用刀剑。
正因为这样,《申命记》二十章恰当反应了神的良善,好像战争之前,官长会宣布免赴战争义务的条件,甚至如果只是因为害怕上战场,而没有免战条件的人,他们也不用承担为国征战的责任。至于异教的军队,他们却会一声不发地掠地攻城,不容敌人有机会去表示投降,这是他们的不义。
但神却命令以色列在攻城之前要给对方的城池有投降的机会,最好以不流血的方式,令这个城成为以色列人的附庸,令这个城免了杀戮、毁灭。
还有城里的妇女孩子也可以免受死刑,以色列人可以把他们视为俘虏,但也因此就要保护他们了,只不过对于迦南地里的那些罪恶昭彰、道德沦亡的居民,神却要求把他们灭绝。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不将他们铲除,可定会让以色列人本身的道德、属灵的标准下降,败坏了以色列人本身的一个群体。当然,这个灭绝也表示神对罪恶民族的审判。
所以,就在这种观念背景之下,我们再来看《历代志上》5:22所说的战争是出乎神的时候,我们更能理解神在后面的一个最公义的审判。
还有就是神对历史的那个掌管,而且在圣经里头神也用争战的方式去彰显他的公义、他的公平、对公义的审判。
校对|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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