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造就】重生的意义

  许多人使用"重生"一词极不小心。他们说尼哥底母是新约圣经中第一个重生者。如果这么说,他们就误解约翰福音第三章的意思了。


  要正确解释第三章,也就是要明白耶稣与尼哥底母之间的对话,一定要先看看约翰福音第二章的最后三节:"当耶稣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有许多人看见祂所行的神迹,就信了祂的名。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祂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为祂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二23-25)。


  第二章的结尾似乎跟第二章的其余部分,也就是迦拿的婚筵和圣殿的洁净没什么相关。直到你继续读到第三章,这三节便明显地重要起来。由于约翰很小心地构思这卷福音书,他不会写无关紧要或没有意义的细节。尼哥底母的故事正使得这几节的意思显明出来。


  第二章23至25节,约翰归纳出一个通则:在耶路撒冷的许多百姓相信耶稣是因为他们看到了种迹,但耶稣拒绝把自己交托给他们,祂明白那些人心里想到的是什么,祂并不需要他们的肯定。


  而第三章我们马上从一个原则性的叙述转入一个特殊的案例。耶稣从这一大群人中拣选出一个人来--就是尼哥底母。


  尼哥底母夜里拜访耶稣,并且宣告了他的信仰,正和我们所预期的耶路撒冷信徒一模一样:"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祢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约三2)。


  无论福音派论者和其他许多人如何引用这一节,尼哥底母此时并不是一个回转归向神的人。耶稣明白人们的心意,所以并没有把自己交托给那一群为神迹而相信祂的人。尼哥底母仿佛成了-位代言人,因此合理的推论是,耶稣在此也不把自己交托给尼哥底母。


  相反地,他针对尼哥底母的想法提出挑战并宣扬一项伟大的真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


  尼哥底母的反应并不是积极自信的回应。而是不了解对方话里的涵义的问话:"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怎能有这事呢?"(约三4、9)


  最能清楚指出这段经文之真意的乃是在第11和12节:"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所以在整个对话的结语,耶稣验证了尼哥底母并不相信耶稣和救恩,就和那些在耶路撒冷的百姓一样。经过这次谈话以后,我们对尼哥底母的生活并没有详细的资料,但约翰福音随后记载了他对主耶稣和门徒的深刻同情(约七50、51,十九38-40)。或许他终于成为一位非常真实的信徒,不过在约翰福音第三章里,很清楚地看到他尚未重生。


  本文的关键是:群众相信他们眼见的耶稣所行的一些事,却不相信耳听的耶稣所说的话。尼哥底母相信他所看到的,却不相信他所听到的。可是圣经没有一处经文告诉我们,人相信耶稣是凭着眼见。相反地,经上记着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凡是凭眼见而成为基督徒的,他的层次就和耶路撒冷那群人以及尼哥底母一样,他还没有凭信心听见神的道,也还没有相信。


  如果重生不只是看见了神迹,深深地被吸引,那么重生是什么?在此就需要从字面上,来看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三章所说的话语。重生就像肉身的出生一样。眼前必须思索的重要问题是:在我第一次出生,也就是肉身出生时,我自己扮演何种角色?


  很明显地,我们不能自己生出自己来。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甚至也不能挑选出生的时间,在我们自己受孕成胎,以致于出生的一切事情上,我们毫无置喙插手的余地。


  我们既然在决定我们第一次出生的事上,一点关系都没有,那么假设我们在第二次出生时必须大费周章,就没有什么道理。若父母要为其儿女的出生负责,那么关于我们灵里的重生,也必定有一位与我们不同者来掌理。这个推论看来完全合乎逻辑。


  重生不是我的工作,那是神所成就的工作。我不能凭着眼见--看见神迹奇事--而进入神国。我必须重生才行,而这是神的成就,使我得以进入神的国。神是这荣耀救赎善工的发动者。


  若是我们仔细精读新约故事和专有名词,我们会看到在整个荣耀的救赎过程中,神和我们各自承担的责任。神负启动的责任:祂使我们苏醒,带给我们生命。当祂完成了这些事以后,我们就必须相信所听到的神的话,并且悔改一切不讨祂喜悦,使祂忧伤的罪。然后经由基督--救赎主--的事工,神称我们为义,使我们在救赎大计之中。我们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2)。



整理: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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