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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鲍森︱《圣经新约纵览》31、约翰一、二、三书(二)




大卫·鲍森

大卫·鲍森(J.David Pawson)1930年出生。是英国当代著名的圣经释经家、神学家、牧师,是英国当代圣经权威教师。他笃信圣经为上帝的话语,无误无谬,毕生研经与教学。

原为循道会牧师,后受邀至浸信会牧会,他所牧养的Guildford教会(Millmead Centre)后来成为英国最大的浸信会。

《旧约纵览》和《新约纵览》系列以概论的方式解析圣经,讲述上帝和祂的子民之间那段爱的史诗。


在我们结束约翰一书之前,要先来谈一个很难的主题,那就是基督徒犯罪的问题。有几段话看起来好像是互相矛盾的样子;有些地方约翰他认定基督徒一定会犯罪, 有些地方则说基督徒不可能犯罪,因此很多人感到不解。

比如约翰一书三章9节说: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为上帝的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上帝生的。这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从上帝生的就不可能犯罪?各位,真的吗?这表示在座有些人已经很多年没有犯罪了。你敢这么说吗?该怎么解释这句话呢?这句话的意思似乎很绝对:若从上帝而生就不可能犯罪。但是第一章却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基督徒,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他怎们能说我们不可能犯罪,又说如果犯罪可以怎么做,好像有矛盾,是吧。先来看看这节经文,虽然我们还有一两节经文要看,但是这节经文最叫人困惑。我们对这节经文有大问号 和小问号。大问号是:这节经文所说的是真的吗?这节经文的第一句说基督徒不犯罪,接着又说:基督徒不可能犯罪,这是因为上帝的「种」。「种」的原文是指精子,这里说上帝的种在基督徒里面,所以他们不可能犯罪。请原谅我在大纲上面玩了文字游戏;有人说只有傻子、诗人才会玩文字游戏,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但是我喜欢玩文字游戏,请各位别介意。我们来举手表决一下,各位如果同意我下面的话的话就请举手:


基督徒会犯罪?(全部举手。)大家都同意,这点没有疑问,非常确定。


基督徒一定会犯罪。在座有多少人同意?(3/4举手。)


基督徒犯罪的话,跟蒙召的身分不相称,基督徒不应该犯罪。有多少人同意这一点呢?(全部举手。)


基督徒不能犯罪,基督徒绝对不可以犯罪。多少人同意这一点?(1/2举手。)大家好像越来越不确定了。


好,下一题。基督徒没有犯罪的借口,我们不需要去犯罪。有多少人同意这一点?(3/4举手。)这一题大家比较确定。


罪的观念根本不适用在基督徒身上,我们基督徒不犯罪。有多少人同意这一点?(无人举手。)


后一题,基督徒不可能犯罪。(无人举手。)


最后两句话,没有人举手支持,却偏偏是这节经文上所说的。真有意思,所以你们不同意圣经的话?好,大家都在笑,但是我们必须搞清楚怎么回事。这节经文说:我们不犯罪,因为我们不可能犯罪。在座没有人举手同意这句话,你们不太确定这几句话,却明显不同意这几句话,现在我们要来抽丝剥茧。


首先我们要看到这里有几个条件。为什么约翰说我们不犯罪,又说我们不可能犯罪?首先是因为我们是从上帝而生。这是第一点,我们是从上帝而生。第二是因为上帝的种存在我们的里面,这个「种」在原文是精子的意思,很强烈的男性比喻。但是只有这两个因素吗?各位认为只有这两个因素吗?一但我们从上下文来看这节经 ,那么,就会看出还有第三个因素。这句话不是绝对成立的,而是有条件的。绝对成立是放诸四海皆准;有条件则必须要条件符合才能够算数,了解吗?请看上面有一节经文说: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这句话改变了整个情况,开始有了不同的含意。

这里我们要谈一下希腊文,你必须懂希腊文才知道我讲的对或不对,如果不懂,那就只能够相信或不相信我的说法。里的动词词态很特别,叫做「现在持续式」。希腊文的现在式动词,不只表示目前正在进行,而且还有继续进行的意 思。所以耶稣并不是说:「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开门」。祂乃是说:「持续祈求,就给你们;持续寻找,就寻见;持续叩门,就给你 开门」。连有名的约翰福音三章16节都完全被误解了,因为这节经文也是用现在持续式动词。「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持续信祂的,永不灭亡,反持续得永生」。这有没有改变你对这节经文的了解呢?不是信一次就可以得永生,而是持续相信才能持续得生命。

所以约翰一书这节经文应该是:持续活在基督里的人就不会持续犯罪这里的「活在」和「常在」一样。我是真葡萄树,常在我里面就是持续活在我里面。刚刚大家不太确定的这句话,其实在上文中有一个条件,就是要持续活在基督里。如果这个条件成立,那么这句话就成立。持续活在基督里的人就不会持续犯罪,也不可能持续犯罪。如果不活在基督里,这句话就不适用,各位可以了解吗?如果天天活在基督里,就不会持续犯罪,就不会持续那不好的习性。这习性会被打破,对吗?你会越来越进步。约翰在这里谈到怎样的人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就是没有持续活在基督里,灵命没有进步的人,这种人没有进入这个应许。

我来读一两节经文给大家听一下:「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会持续犯罪, 凡持续犯罪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所以这节经文在新国际本是这样翻译的:「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继续犯罪,他也不能继续犯罪」。因为如果活在基督里,你就会进步,你就会得胜。你和基督的关系是让这个应许成立的条件。希望这样讲你可以了解,因为如果单独引用这节经文,连你都无法同意,你们刚刚还否决了圣经的话呢!我向你们引述了一节经文结果没有人同意是真理,你们还都是基督徒,了解我的意思吗?可见光看一节经文,不看上下文有多危险。读圣经一定要看上下文,各位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因为这整卷书信的前提都是基督徒一定会犯罪,但是不会一再犯罪。希伯来书说罪得赦免以后若一再故意犯罪,就再也没有赎罪祭 献了。基督徒不是不会犯罪,但犯了罪一定会知道悔改,活在基督里的人会想要悔改。基督徒的特征是痛恨自己犯罪,对吧!你不喜欢犯罪,你希望自己不要犯罪,解决之道就是持续活在基督里。各位,对不对?持续活在基督里的人,不可能持续犯罪,就是不可能。希望我这个说明够清楚。

不过第五章还有一处经文谈到基督徒犯罪,情况非常的严重。第五章这里说看见弟兄犯罪时应该尽力去帮助他悔改,这样的话就可以拯救这个弟兄;但是接着他说有至于死的罪,犯了这种罪的弟兄,就不必为他祷告了。这很严重,圣经一直在说,人有可能在信仰上后退到无法回头的地步,有至于死的罪,我们需要认真看待这些严重的警告。希伯来书讲的最清楚:人有可能走到不能再悔改的地步约翰说若有弟兄犯了这种罪就不必再为他祷告了。这当然是指他没有活在基督里,他已经脱离了真葡萄树,不再和葡萄树相连。把约翰谈基督徒犯罪的话整合起来,就会非常的明白;但是如果只看其中一句话就会失去平衡。比如只看那节经文说有至于死的罪,犯了这种罪的弟兄就不必为他祷告。你如果只讲这个,会让会众惶恐不安的,深怕自己也曾经犯下不可赦免的罪;而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你只说弟兄若犯罪,我们有一位中保,只要认罪就可以得赦免,这样会让人以为继续犯罪无所谓,反正上帝会赦免,这样是不对的。介于这两种极端的是这节经文:凡活在基督里的人就不会继续犯罪。各位,两边要平衡,要把约翰谈基督徒犯罪的话整合起来看,态度才会正确。不会紧张兮兮的或者是安于现状,你对上帝会有适当的敬畏,帮助你持续活在基督里。希望这个说明对你有帮助,我不敢说已经解答了你们所有的疑问,但是总而言之,基督徒犯罪是一件严重的事。如果上帝是光,我们就要行在光中;如果上帝是爱,我们就要行在爱中;如果上帝是生命,我们就要活在祂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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